内地居民去港澳地区一定要有港澳通行证,同时须持有有效签注
下面以北京市为例办理港澳通行证:
一、办理材料
(1)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5)办理加急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二、办理流程
(1)网上预申请,大厅办
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中,选择北京市居民证件办理栏目中的网上预约系统
按照系统提示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通过初审后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
(2)大厅照相
(3)大厅递交材料
(4)大厅缴费
(5)领取证件
大厅领证: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快递取证:办理邮递证件的,由邮政部门送达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 — 17:00
(2)办理费用
每本 100 元
签注一次有效 20 元
签注二次有效 40 元
多次有效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