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车在主道上由北向南直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与次道由东向西直行的电瓶车撞在我左侧后轮位置?

人受伤了,请问各位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你是次要责任。按照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让行的规定,无交通信号灯,无交警指挥,无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让右方来车先行,你在相对右方,有优先通行权。对方在左侧,应当让行而未让行,对方负主要责任。但是你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所以尼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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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1
按照交通法规,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应该是左让右,电动车应该让你先行,如果你没有超速行驶,电动车驾驶员没有受伤,电动车全责。若电动车驾驶员受伤,那你至少承担10%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11-11
应该是你算主责。
你由北向南,他由东向西,他在你的相对右边,你应该让行。
而且你是机动车,他是电瓶车,相对弱势。
但是如果你是在40公里以内的速度过的路口,而他超速的话,你能减责。追问

他在我左侧

追答

哦,是的……反正判的原则就差不多是那样吧,也不只是看相对位置,还有很多其他因素。

追问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9-11-11
应该负次要责任,因为你是主道并且是电瓶车撞你后轮电瓶车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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