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10-23
一般情况下期限这样计算:
一、按照刑法规定,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即上述最长期限是37天。
二、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上述最长为3个月。
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最长期限为1个月半。
四、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按照上述规定,你可计算一下正常办案至审判的期限是多少。另外,对于退回补充侦查、交通不便和疑难复杂案件等等原因都可以延长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