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0日在工地上我摔伤了,我的脚摔断了住进了医院,住院时病例书名字是老板用别人的名字代我名字,因当时我年龄很小,老板叫我签别人名字,我就签了,动了手术后在医院我住了二个月院,就出院了,在外面养伤,当时医生说我脚上的钢板在一年内拆掉,可两年了多了每次我叫老板给我拆钢板老板都说没有钱我该怎么办呀请各位朋友帮助我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