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治疗半年后死亡,应该担负刑事责任吗?

我于今年五月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撞的行人。交警责任认定书是主次,当时我积极拨打120,给对方支付了15万医疗费。在七月伤者转院,转院时病人意识清醒,四肢能活动。十一月份在做颅骨修复手术时感染死亡。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半年了。请问我还担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半年后去世,肇事者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形:如伤者去世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那么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如伤者去世是自身疾病原因或者治疗不当,不能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赔偿责任不能免。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联系执勤交警或者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切勿逃离现场。根据刑法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一般根据具体情节进行量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具有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造成多人死亡等可能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且若因为逃逸造成伤者死亡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间接至死要付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间接致,不用负刑事责任,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求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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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半年后去世,肇事者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形:
  1、如伤者去世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那么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
  2、如伤者去世是自身疾病原因或者治疗不当,不能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
  3、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4、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第2个回答  2011-11-05
不用负刑事责任。
公安部公通字[1991]113号《通知》规定:“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7日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确定事故等级的时间界限。7日内死亡的认定为因交通事故致伤抢救无效死亡,7日后治疗期间死亡的,只认定为是因交通事故致伤。
第3个回答  2011-11-05
并非交通肇事导致的死亡,而是交通肇事后做颅骨修复手术时感染死亡,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11-05
你现在的唯一突破口就是是不是医疗事故,如果不是,肯定负刑事责任追问

感染在医院不算医疗事故

追答

可以这么说,现在法医的尸检证明很重要,看他们怎么措辞了。做好最坏打算吧,事故认定已经下来,如果你很积极配合对方的治疗,这么久的时间,对方家属从思想上对你也有了谅解,和对方第一时间谈好赔偿,到检查院,检查院有建议不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书。(需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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