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8-27
如果你没有致人于死地的意图,只是伤了他,但他在逃跑的过程中死亡的,算是正当防卫。如果当场毙了他,算是防卫过当。很有可能要赔偿那老兄的家属一笔数目不小的银子,判不判刑另说。
按常理说,在那种情况下,正常的人只会想到逃命,所以不会将歹徒怎么样的,更不会想到要杀歹徒的。如果你当时杀了他,那就说明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了。
2007.8.27 8:30 PM
今天看你还没结束这个问题啊。
举个例子吧,你在逃跑的时候,揣了他一脚,然后你跑了。过些天听说他OVER了。然后又有人证明你当时是被他抢劫。这样的话,你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属于正当防卫。不过如果当时证人看到是另一幅情景,也就是说你们两个人互砍,你把他砍死后跑了,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第2个回答 2020-02-29
被人持刀抢劫时用手中的刀捅死对方属于正当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也就是说你用电锯把他锯成两半你都是正当防卫。当然重点在于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他停止了就不能再杀了。
第3个回答 2007-08-23
属于正当防卫,但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具体细节还需要你进一步明示。
第4个回答 2007-08-23
如果对方已经实施了抢劫,就算正当防卫
如果还没有实施 就过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