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如题所述

所有的报价加起来的值除以家数就是平均值
先把这12家报价加起来,然后减掉最大值和最小值
最大值:max(A1:L1),最小值:min(A1:L1)
因此,公式应该是:=(sum(A1:L1)-max(A1:L1)-min(A1:L1))/10
上面公式假设你的这12家报价依次存放在A1:L1这12个单元格里,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_=A×K1×Q1+B×K2×Q2

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外,采用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为废标。

(90-102.5)/102.5= -0.12 (低于基准价百分之12) 得分:40-12*1=28

(95-102.5)/102.5= -0.07 (低于基准价百分之7) 得分:40-7*1=33

(100-102.5)/102.5= -0.02(低于基准价百分之2) 得分:40-2*1=38 (最高分)

(105-102.5)/102.5= 0.02(高于基准价百分之2) 得分:40-2*2=36

(110-102.5)/102.5= 0.07(高于基准价百分之7) 得分:40-7*2=26

(115-102.5)/102.5= 0.12(高于基准价百分之12) 得分:40-12*2=16



扩展资料:

对有效投标人确认的看法:

(1)虽然有三家以上投标人投标,但开标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合理的只有一家或两家。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全部作废重新招标,不能认为这是缺乏明显竞争。因为满足要求的投标人虽然不足三个,但这一家或两家是在不知晓别的投标人不合格的情况下投的标,所以这也体现了竞争。应通过评标从中选定中标人。

(2)如果上述情况下全部作废,除项目开工时间拖后,经济上造成损失外,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来说也是不公正的。由于投标报价已公开,再重新招标,会给投标人造成极为不利的局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