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可以转学校。
转学流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专业条件:
1、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2、对因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
3、确实无法完成原专业学业。
4、在另一专业确有特长。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学生学籍档案: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