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是有补偿的,这类无房、无地只有户口的村民,仅仅是因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的补偿。与其他人的房屋被拆所获得的地上附着物补偿不是同一回事。
农村拆迁不同于城市拆迁。农村拆迁伴随着土地征收。而城市拆迁,其土地本来就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既然农村拆迁伴随着土地征收,必然涉及到征地款。
征地款只是一个总的概念,它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
第一、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a.包括青苗费;b.房屋损失费;c.树木花草损失费.
第二、劳力安置费。
第三、土地补偿费。
可想而知,既然仅仅存在户口,其它一无所有。那么,这样的人不可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不可能获得生活安置费,这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土地,所以,拆迁征地不会对他们的就业造成妨碍,所以不应该获得劳力安置费。
第三他们只能获得土地补偿费。
虽然他们没有承保的土地,但是,他们与其他村民一样,征地前对所有被国家征收后的土地有着共同的所有权,换一句话说,那些被征收的土地的原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共同所有。也自然包括没有承包地和原来没有房屋宅基地的人。那么,可想而知,那些原本未种地和未建房的人,同样也在征地时丧失了土地所有权,所以,自然地,他们也应该获得土地补偿费。
笔者房晨钟按语:那些拥有承包地的人,在征地前,对一方面拥有地集体土地的共同所有权,同时也拥有个人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这一群体所获得的补偿比起无房无地的人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