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30
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1+4%)*4%*50%。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30
1、看你公司的固定资产原购入时间,如果是增值税扩大范围前购入的,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所以说应该按4%的税率,如果是皮此时间后购入的,按适用税率17%。
2、如果是向别的公司开票,普专都可以的。如果是向个人,只能开普票。
第3个回答 2011-10-30
依你所说情况,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
1.假如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按照售价除以1.04乘以4%再乘以50%计算应交增值税;假如是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要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应交增值税。
2.公司向个人出售固定资产一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资产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