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重大疾病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办理大病医疗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办大病证需要的流程如下: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社保局领取大病救助申请表;2、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3、社保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证件。办理大病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出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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