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南京租房补贴包括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南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属于政府给生活经济困难者如带桥的一种补助。南京租房补贴条件如下: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法律依据:《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操作办法》 第四条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不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材料:

(一)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

(二)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第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一)申请人劳行拆动合同终止、解除。

(二)申请人创业实体渣猛依法破产、注销。

(三)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请并通过审核,再次申请时将不再重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