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刚离职,原单位在友邦给我上过补充医疗保险,请大家告知一下,离职前发生的医药费可以报销吗(小孩的)
医药费是小孩的,老婆那边已经报了一部分(50%)我这边按常理可以在报(50%)。但还有部分割单还没返回。。。还有一部分没提交上去(还在手里),这些以后还可以找原单位报销吗?还是可以直接找友邦?
1、辞职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但是不能进行报销。2、医保卡里的钱被取出后不能使用了。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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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忙在解释的细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