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掉头压了双黄线,正好有个车撞了我.

我准备掉头,马上就要过去了,车已经过去双黄线一半了,突然有个车(他正常行驶,因为在307国道,速度不慢)就撞到我左后门上面,我晕,门已经变形,玻璃碎了,门也打不开了,他的车是个长安小面包车,已经不能动了,车的事情还不算麻烦,主要是他那车副驾有人,而且受伤了,现在正在住院观察,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我的全责?就算我的全责,我有保险,全保,他能赔偿多少?

如果你是全责,那在交强险医疗费范围内(10000元)全额赔偿对方,不足部分由你的商业险承担。如果交警责任划分,是主次责,那交强险还是一样全额赔,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由你的商业险承担。赔多少也要看具体给对方造成了多少损失。不过涉及到人伤,可能你自己也要掏一部分钱了,有些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比如在医药费里有参保药和不参保药的区别,不参保的药保险公司是不认的。还有假如对方的误工费,一定要对方提供工资证明等等。
最好是在调解理赔的时候,你把对方提供的需要赔偿的资料拿给保险公司审一下,看看哪些是保险公司不认的,再和对方协商,别先把钱赔了,到时候去保险公司又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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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应该是你全责,处理这件事你要这么做,让保险公司的人去医院取证,看看对方的伤势如何,然后通知对方去交警队开一张医药费垫付证明,通常有保险公司有一万元可以给伤者用。如果你这么处理对方也不会找你麻烦,也可以早点拿回你自己的车。全保象你这种情况应该保险公司全部帮你搞定。以后开车小心一点兄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9
责任的划分交警说了算,如果你全责,对方医疗费及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若在10000元以内,交强险就够赔了。超过的部分商业三责险承担,你自己的车辆维修费在车损险项下赔偿,总之,如果是全责,险种又全,保险公司应该全赔的,但是因协商不下,额外给的现金,保险公司不予认可,且医疗费中,自费项目不赔,乙类赔付80%,甲类项目全赔,也就是保险公司剔除的这部分费用,需要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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