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个税申报:17年1月发的年终奖要算在16年的年所得吗?还有12月份的工资也是1月份发的,算到哪一年中?

如题所述

一、年终奖算16年所得,1月份发的工资也算16年。“年所得”的统计口径,为纳税人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而不是所得的所属期年度。虽然是17年1月份发的工资,但是16年度取得的收入,所以计入16年年度。

二、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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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9

1、算到2017年,按实际发放的时间点来确定。

2、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3、12万个税申报应遵循《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第五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附表1),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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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2-22
按实际发放的时间点来确定。你说的这两个都是1月份发放的,在进行2017年12万申报时再统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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