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除名处理,并且不可以再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可以除名。
如果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按约定,违反约定而离职的,后果是以后会被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因此,还是要考虑清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5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补偿金
保密的,违约金估计跑不了了,没黑名单这一说就行,谢谢了。
追答呵呵,如果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
追问最后一个问题,不好意思。是不是违约之后就相当于放弃干部身份了?如果是的话,以后再进事业单位怎么算啊,工人编制?
追答干部身份要转正定级后才取得的,你去到新的单位满一年后也可以转正定级。但是,首先你要去学校办理改派,把你的档案,关系转到新的单位,然后从你在新的单位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就可以转正定级,也是干部身份。关键是要做好改派,以及新单位接受你的关系,就OK了。
追问大哥,实在不好意思,我还得再问一句,回头给您凑齐100分好了。是这样,这是我朋友的事,他是海归,现在在事业单位,想违约去外企,但是一是怕违约了以后回不了事业单位或者考公务员,这个您解释过了那现在没这方面顾虑。。二是怕将来如果能回来会丢掉干部身份。像您说的找学校改派这种方法对他这样留学归来的好像就没操作性,毕竟国外大学又不知道报到证是个什么东西,这都他回来申请的。。。那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用人单位对非正常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非正常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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