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所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具体工作时间是多少

如题所述

小学教师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4-16节,其他学科的专任教师16-18节。

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备课时间是每周13.9 小时

小学教师备课时间是每周14.2 小时;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小时

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

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

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

初中教师是每周5.15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6 小时

1981 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 周,每周5 天,每天8 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 小时。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些。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 ~50 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来计算的。

其二,课间休息的10 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长。

其三,以小时为尺度来计量教师工作量,兼顾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不同劳动特点,非教学人员不适于用学时来计算工作量。实际工作量远不止这些。

扩展资料:

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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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2

小学教师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4-16节,其他学科的专任教师16-18节。

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备课时间是每周13.9 小时。

小学教师备课时间是每周14.2 小时;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小时。

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

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

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

教师的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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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小学教师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4-16节,其他学科的专任教师16-18节。

    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3.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4.2 小时;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5.15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6 小时;高中教师的第二课堂工作时间是每周0.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0.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 小时。

    1981 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 周,每周5 天,每天8 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 小时。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些。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 ~50 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来计算的。其二,课间休息的10 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
    长。其三,以小时为尺度来计量教师工作量,兼顾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不同劳动特点,非教学人员不适于用学时来计算工作量。

    实际工作量远不止这些。

第3个回答  2012-12-28
8小时,为学生可以多奉献吗?
第4个回答  2011-11-22
和学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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