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人物:
甲、是自由职业人
乙、丙、丁、是同类产品不同品牌的批发商。
小A是零售商
内容:
甲以兼职业务员或以中间人的身份为乙、丙、丁三家批发商做产品销售,无底薪,只拿提成。卖一次拿一次提成的钱。
故事内容:
甲找到小A推销产品,小A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看上乙和丙的产品,却看上丁的产品,要求甲向小A提供丁的产品。
问:
1:甲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甲做这件事情以什么身份出现比较合适?
3:甲的提成应该大于还是小于乙、丙、丁的专职业务员的提成点?
4:甲如何向乙、丙、丁招聘的区域负责人交代?
谢谢大家的帮忙,再问一下,
甲的身份特殊,关系网较多,甲通过关系网将乙、丙、丁的产品在同一城市里各找到了所需零售商,小A、小B、小C是零售商,因为乙、丙、丁都是同行(但不同品牌),此时,甲是否涉及到了法律程序?
甲的身份特殊,关系网较多,甲通过关系网将乙、丙、丁的产品在同一城市里各找到了所需零售商,小A、小B、小C是零售商,因为乙、丙、丁都是同行(但不同品牌),此时,甲是否涉及到了法律程序?
追答就我所理解,不涉及到利益冲突问题,除非甲同时也具有ABC的身份
甲的身份特殊,关系网较多,甲通过关系网将乙、丙、丁的产品在同一城市里各找到了所需零售商,小A、小B、小C是零售商,因为乙、丙、丁都是同行(但不同品牌),此时,甲是否涉及到了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