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奶奶去世,09年年底二姑去世,10年3月爷爷去世。10年11月父亲有去世。现在我还有大姑和老姑,老叔健在。现在办房产公证,到公证处房证,户口本,死亡证明。都带了。填了一个亲属关系证明。里面有被继承人,配偶,共有几名子女。有无非婚生子女,有无收养子女,被继承人父母是否在世,死者有无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及依靠其生活的人。还有其他需要说明。底下有社区盖章还有经办人签字,还要单位或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现在我把表填好了,到单位盖章单位却不在上面盖章怕承担法律责任,复印了职工档案登记表在那上面盖了章。到社区社区看了之后也怕承担法律责任也不敢轻易在上面盖章,说这张表不应该我写应该是他写。又说有无非婚生子女,有无收养子女,被继承人父母是否在世,死者有无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及依靠其生活的人。他无法证明此事,还有我去世的二姑有无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有无非婚子女及收养子女他也无法证明。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太迷糊了。公证处和社区两头堵我该怎么办?我爷爷奶奶父母或者都得100多岁了可能还活着了吗?这还用证明吗那都是那百年的事了也不可能有档案啊!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