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怎么解读?

如题所述

《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对家庭教育专门立法?

一些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社会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家庭教育不当,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的重要诱因。甚至,有些家长认为孩子送去学校就是老师的事,自己可以做“甩手掌柜”,经常留下一句“老师,孩子就靠你了”,自己飘然而去,隐身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然而,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基础和最有影响力的教育,家长帮助孩子系的是人生的第一粒“纽扣”,可以说责任重大。通过制定《促进法》,使家庭教育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如此,不仅让孩子们得到更健康全面的教育,而且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也有“法”可循,知道如何为人父母,什么是正确的教育方式。

二、《促进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1、明确家庭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

①培养家国情怀教育;②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③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④促进身心健康发展;⑤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⑥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3、家庭教育的九大方法

①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②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③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④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⑤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⑥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⑦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⑧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⑨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4、促进父母提升的五大内容

①学习提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②共同促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③依法履职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④科学减负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⑤拒绝暴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5、学校与家庭携手并进

①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②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促进法》有什么积极意义?

1、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地位和责任

《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父母必须要履行的责任。现在“熊孩子”增多,多数是由于父母不管不教所造成的,还有父母及家庭成员对孩子的负面因素影响所致。《促进法》中明确了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注重在孩子行为的养成,良好习惯的培养等方面实施教育,对“熊孩子”父母必须要实施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助于“双减”政策的贯彻实施

“双减”实施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体质提高,有利于学生的个性与特长的发展,有利于当前教育环境的优化。让“双减”真正落地生根,需要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与学校、社会积极配合才能有效落实。

《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任务,通过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解决家庭教育短视化的不良倾向,从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转变为关心孩子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上来。《促进法》会逐步消除家长功利化的家庭教育,消除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怪相,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

四、《促进法》下,教师需要做什么?

1、所有指导均应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

教师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要遵循家庭教育规律、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道德发展规律、学习规律等,熟知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相关理论,启迪家长以理性精神看待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国家、社会、家庭等综合视角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兼顾每个家庭的独特性,做到因家施教

教师要针对个性化的家庭教育状况和诉求,充分掌握不同家庭教育实际情况,有的放矢,不断跟踪与反馈,分阶段、分类别地给予个性化指导。进行家庭教育问题诊断前,教师应尽量对家庭进行深入了解、访谈、记录,确定主要问题,通过与家长面对面的交流、互动,提出个性化解决方案。

3、具备反省意识,深刻认识不足

教师应始终意识到,并非每一个全心全意的教育行动,都能稳稳俘获好评。城市学校家长群体多元的价值取向,需要在学情调研的基础上,去尊重家庭需求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量体裁衣。

4、超越创新,在动态的管理中创造与生成

教师需要认真总结、吸收传统的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大胆实验、努力更新,用灵活的智慧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超越创新要求教师不拘泥于定式与经验,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当作一种充满学问和想象力的智慧活动,理解家庭与生命成长的本质,理解推陈出新是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接纳不同家庭文化的意义,因势利导,在改变与学习中建构意义,创造性地开发出各种实践活动模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环境,回归教育本真具有划时代的现实与历史意义。《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为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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