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必须写的四句话

如题所述

房子出租签合同必须加上以下四句话:

1、租客如果说要增加设施或者是其他的装修,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并且承担所有费用。

2、租客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的安全事故都由租客来承担,与房东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暖气的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给租客造成的人身伤害,房东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限内,租客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或者拖欠房租超过15天,房东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房子。

签订租房合同一定要写清楚的内容

1、付款方式一定要明确。在拟定合同时,必须写清付款时间、每次付款金额、付款周期和如何付款。约定的越细越好。

2、屋内原有设施一定要细数写上,如果出租方觉得不太贵重,就算损坏也无所谓的可以略去不写。以免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既影响正常出租,又伤害了感情。

3、房屋在出租期间后所发生的各项使用费用是一定要约定清楚的,每一项谁承担要写得明明白白,否则很影响到正常的生活。

4、这个问题很重要,房屋出租时,合同上一定要写清双方的证件号码,主要是身份证。如果是租给生人,可千万要看看证件的真伪。联系方式可能会随时更换,但身份证是无法更换的,除非他给您的是假的证件。标注一下证件号,主要是为了防止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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