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强奸男性很难被认定,这是为什么?

如题所述

第一、“女性强奸男性”超出了强奸的原有内涵。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强奸的“奸”字,左边是个“女”字,右边是个“干”字,如果分开来,从右往左念的话,是什么?这个不需要做过多的解释吧,大家心里都明白,我们的老祖宗在造这个字的时候,就不承认男人可以成为被强奸的对象。

也许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不断跃升,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会随之改变,但就目前的情况看,男性仍不能成为强奸的对象。

第二、女性不能成为强奸行为的实行主体。

这个传统认知与我所述的第一个观点是一脉相承的,男性既然不能成为强奸的对象,那么女性当然也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主体,从根本上讲,这是由于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生理结构所决定的。男人们不要感觉到委屈,真正感到委屈的是女性才对。

当然,在刑法上,女性是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的,比如女性帮助男性强奸他人的,女性就是强奸罪的帮

助犯;成年女性教唆未满14周岁的男性强奸他人的,女性就是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可以单独成立强奸罪。

第三、那么,男性被女性“强奸”了怎么办?

为了解决刑法中存在的这个“bug”,刑法专门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罪名修改成了“强制猥亵、侮辱罪”,拿掉了“妇女”两个字,大家不要小瞧了这个修改,就是因为有了这个修改,虽然法律仍不承认女性“强奸”男性构成强奸罪,但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男性的女人,将构成这个全新的罪名:强制猥亵罪。这一下,男人们是否感觉到“平衡啦”!

刑法的这个修改,会使得一部分男女发生性行为的案例变得扑朔迷离,比如,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一个50岁的富婆和一个20岁的小鲜肉酒后到酒店开房,第二天,二人发现对方后,同时从床上跳起来,富婆指控小鲜肉强奸,小鲜肉指控富婆猥亵,你们该如何评价二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小鲜肉违背了富婆的意志性侵了富婆,还是富婆违背了小鲜肉的意志猥亵了小鲜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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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17
1、暴力手段一般一对一,女人没法对男人造成强迫。
2、男人被强迫很难勃起,如果一对一情况下只是说自己被女人胁迫又硬了,很难说是自愿或强迫。
容易认定的情况:1、凶器威胁、多人施暴、捆绑、下药灌醉等可行,但这就不存在你说的很难被认定的问题了。
2、男性生理架构导致一般被强迫很难勃起,所以除了给男人强行吃药+上述强迫情形才能成功。
3、以上述手段不吃药,可以算是强奸未遂,但法律上说不一定要射精,只要有事实行为也算是强奸了。
第2个回答  2022-06-09
女孩子本来就是特别弱小的,也是特别娇小的,男孩子的力气肯定是要比女孩子大,所以说女人去强奸男性根本不可能。
第3个回答  2022-06-09
是因为很多女性被强奸之后是绝对不会把真相都说出来的,因为比较丢人,怕损伤自己的声誉。
第4个回答  2022-06-11
单从暴力角度女性一般很难强奸男性的,同样,上帝造人的生理结构,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坚决反抗,一个男人也是很难得逞的。这些科学的东西,己经被虚伪盲目片面所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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