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打越南,理由是什么 ?

如题所述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中苏同盟的形成,以及中美两国在朝鲜战争的直接对抗和中国对越南民族解放运动的支持,美国更加意识到这些所构成的现实和潜在的威胁。

冷战局面形成后,美国在亚洲除了积极扶植日本,“遏制”新中国外,还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中南半岛。中南半岛不仅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经济价值,而且越南民族解放运动中极具影响的胡志明还与共产党有直接的联系,美国完全不希望看到殖民帝国政权被由苏联操控的政治机构所取代。

1948年12月30日,杜鲁门总统批准了一份国家安全委员会报告,即48-2号报告。该报告使美国坚定地建立了“防止共产党在亚洲进一步扩张”的政策,这份文件建议“对法属印度支那应给予特别的注意”。 

1950年和1952年,从遏制共产主义的立场出发,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先后出台了《美国对于印支的立场 》和 《美国在东南亚的目标和行动方针》,认为印度支那冲突是东西方对抗的一部分,具有全球性的意义。

根据这两个文件的建议,美国有责任在东南亚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在中南半岛的法国人,阻止共产党进一步扩张,以保护美国的安全利益。1954年4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首次使用 “多米诺骨牌效应”这个术语,以说明阻止中南半岛“沦陷”的必要性。

20世纪50年代,冷战的特征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出现了新的形式——“局部战争”。

美国艾森豪威尔政府于1954年决定向吴庭艳的南越政权提供援助,以遏制北越的发展,截至8月,艾森豪威尔共任命了300多人为美国驻越南军事援助顾问团成员,在以后几年中,美国驻越军事援助顾问团在训练、装备南越军队并向其提供建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尼迪主政时期, “多米诺骨牌效应”理论更是美国对越政策和全部冷战战略的指导思想。肯尼迪把越南看作“自由世界在东南亚的柱石、拱顶石和提防要塞”。声称如果“赤色浪潮”淹没了越南,东南亚国家乃至印度、日本的安全会受到严重威胁。

约翰逊时期,美国政府主张应当不断加强对印度支那,特别是越南的干涉和渗透。1960年11月,约翰·肯尼迪当选为美国总统后继承了哈里·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两位总统在10年前制定的介入越南战争的政策。

背景

越南在1885年至二战前是法国的殖民地,二战中大日本帝国趁法国战败占领法属印支,维希法国殖民政府仍然运作但其权力被当地的日军悬空。1945年二战结束前,日军发动三九政变解散法属印度支那殖民政府改建傀儡政权越南帝国,保大帝为皇帝,以及柬埔寨王国及寮王国等日本傀儡。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二战结束3天后,中华民国国军及英军分别进驻了越南北部及南部将当地的日军缴械。1945年9月底英军撤离越南南部,并归还原本的殖民者一法国。

1946年5月中华民国国军撤出越北后,胡志明领导的越盟在越南北方的河内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国”,世称“北越”。法国则挟持保大皇帝在南方的西贡立国。

法国为重夺对越南全境的控制权,北越和法国以及其傀儡政权越南国进行长达9年的法越战争(又称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法国军队在美国的支持下,控制西贡、河内等主要城市,但广大农村已经落在胡志明领导的越南共产党游击队手中。

195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援助下,北越在奠边府战役中赢得对法军的决定性胜利,法国撤出越南北部。

战事结束后,双方开始和平谈判,谈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1954年7月21日美国、苏联、法国、英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北越、南越、柬埔寨、老挝九国外长,达成协议,称为《日内瓦协定》。根据日内瓦会议的决议,南北越暂时以北纬17度线分治,越南北部由胡志明统治,南部由保大皇帝控制。

《日内瓦协定》内容重点是:法国撤出越南,并承认越南、柬埔寨、老挝为独立国;以北纬十七度为界,分割南北越南;南北越为中立国家,不得与任何国家缔结军事同盟,不得进口军火,不得依附任何集团国家;南北越在1956年7月以前实行普选,由普选再统一南北越。

按照1954年日内瓦会议的规定,统一国家的选举定于1956年7月举行,但是这场选举却没有举行。同时北方也没有同意进行选举。最后,美国和两越都没有签署协议中的选举条款。这样看来,分裂的越南似乎将成为常态,就像分裂的朝鲜半岛一样。

后来只有法国和北越签署这个协议。法国撤出印支三国之后,美国为了阻止北越的共产党势力向南越扩张,全力支持吴廷琰在南越建立反共政权,打算围堵共产党,1955年,吴廷琰在西贡发动政变推翻保大帝,建立越南共和国,世称南越,政权更动下选举机会渺茫。

面对西方国家再度来越南长期驻军,主张赶走西方势力的北越更获得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等共产势力的支持,武装冲突升级似乎在所难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越南战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1964年夏天,美国总统约翰逊请求国会给他授权,以武力还击越南北方政权的挑衅。约翰逊的理由是,停泊在越南北部港湾的美国军舰遭到了北越政权的无端袭击。国会最终同意了约翰逊的请求,美国出兵越南。到1968年,有50万名美国大兵在越南作战,他们中的5万人再也没能活着回国。然而,美国政府利用军舰遭袭事件发动越战的做法一直都遭到质疑。许多
历史学
家的研究表明,越战前夕,美国中央情报局想方设法通过越南北部海湾向北越政权进行渗透,刺探情报,美国派驻此处的军舰遭袭并非如美国政府告诉老百姓的那样,是在没有发起任何挑衅行动的情况下遭到袭击的。

多年后,越战时的美国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在反省那段沉痛的历史时说:“约翰逊政府有充分的依据将北部湾事件作为其后来采取一系列军事行动的理由吗?答案是:绝对没有。”以上例子只是越战中众多谎言中的一个。多少美国优秀青年就这样被政府“骗”上了战场,又把命丢在了越南。对此,美国人自己也深有感触。汤姆·克鲁斯主演的好莱坞反战电影《生于七月四日》就描写了一名越战老兵从雄心壮志上战场到颓废沮丧回祖国的惨痛经历。主人公最终认识到,自己受了政府的谎言欺骗,并加入反战的队伍。如今,当伊拉克沙漠上的美国大兵因屡屡遭袭,而气愤地要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下台时,美国人似乎再次听到了越南战场上那些孤魂的呼唤。
越南战争(1961年—1975年),有时简称越战,又称第二次印度支那战争,越南方面称抗美救国战争(越南语:Chiến T
anh Chống Mỹ Cứu Nước),是越南共和国(南越)与美国同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及越南“民族解放阵线”之间的战争。越战是二战以来美国参与的伤亡人数最多的战争,很多人也认为它也是冷战的一部份,是冷战中的“一次热战”。希望统一越南的北越领导人胡志明支持南方的游击队“民族解放阵线”反对南越吴庭艳政府。美国则出兵帮助南越。最开始援助南越的美国总统是艾森豪威尔;肯尼迪开始支持在越南作战;约翰逊将战争扩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在尼克松执政时期,美国因国内的反战浪潮,逐步将军队撤出越南。南越政府军队被北越人民军和南越解放军消灭,越南获得最终的统一。

背景

越南在二战前是法国的殖民地,二战中则被日本占领。1945年二战结束前后,胡志明领导的“越盟”(即后来的“越南共产党”,简称“越共”)在越南北方的河内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国(称“北越”)。法国则扶持保大皇帝在南方的西贡立国。为争夺对越南全境的控制权,越共和法国进行了长达9年的法越战争。195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援助下,越共在奠边府战役中赢得对法军的决定性胜利,法国撤出越南北部。根据日内瓦会议(1954年)的决议,南北越暂时以北纬17度线分治,北越由胡志明统治,南越在保大皇帝的控制之下。1955年,吴庭艳在西贡发动政变,建立越南共和国(称“南越”)。

日内瓦会议(1954)规定,统一国家的选举定于1956年7月举行,但是这场选举从来没有举行。在冷战的环境中,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Dwight David Eisenhowe
)开始将东南亚看成冷战中潜在的关键战场,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害怕民主选举将使共产主义的影响进入南越政府,因此吴庭艳得到美国的支持,在南越实行独裁统治,这也使北越赢得公共关系战的胜利。北越实现了大规模的农业改革,将土地分发给农民,引起了南方人民的向往。有人认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艾森豪威尔才在其备忘录中写道,如果全国选举举行,共产主义将会获胜。(不过另外一个解释是,北方的共产主义者不可能允许自由的选举在他们那一半越南举行。)最后,美国和两越都没有签署协议中的选举条款。这样看来,分裂的越南似乎将成为常态,就像分裂的朝鲜一样。

步入战争

1959年,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武装统一越南,并派遣大量军事人员前往南越组织武装暴动。1960年,民族解放阵线成立,它由反吴庭艳政权的各派组成,事实上由越共中央委员会控制。同年,“中苏论战”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都需要在“国际共运”中树立自己的形象,因而都积极支持北越对南方进攻。

1961年6月,美国总统肯尼迪和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在维也纳会面。赫鲁晓夫肆意欺凌这位年轻的美国总统,试图通过恫吓的方式使他在某些关键争端上向苏联让步。特别是柏林,那里大量的技术工人都已逃到西方。赫鲁晓夫的恫吓行动步步升级,8月,“柏林墙”在一夜间修成,西柏林被东德封锁,9月,苏联恢复核试验。严峻的形势使肯尼迪认为,“如果美国从亚洲撤退,就可能打乱全世界的均势(施莱辛格语)。”这时候印度支那半岛的冲突是当时冷战中唯一的热战。肯尼迪和他的顾问很快决定,要在越南问题上显示出美国的力量和对抗共产主义的决心。同时认为,冲突最好遵循朝鲜模式,只局限在通过代理方使用常规武器,作为减轻两超级强权间直接核战争威胁的一种方式。

此时,民族解放战线已经控制了越南南方的大部分乡村,虽然有美国的军事援助,但政治上的专制与腐败导致吴庭艳政府民心丧尽,无力阻止民族解放战线扩大势力。1961年5月,为了进一步帮助吴庭艳政府,肯尼迪派遣一支特种部队进驻南越,开启了美军战斗部队进入越南的先河。这一事件也常被认为是越战开始的标志。

逐步升级

1965年,美军用凝固汽油弹轰炸西贡南部的一个越共游击队的建筑。腐败无能的南越政府军面对被俗称为“越共游击队”的民族解放阵线节节败退。为了阻止北越对越共游击队的物资和人员支持,南越海军对北越沿岸海军基地进行袭击。美国海军也派出舰艇协助,进行电子战支持。1964年8月2日,一艘执行任务的美国驱逐舰“马多克斯号”遭到北越鱼雷艇袭击。美国随即以轰炸北越海军基地作为报复。这就是著名的“东京湾事件”(“北部湾事件”)。

“东京湾事件”是越战的重大分水岭。北越和美国双方都把它看作对方的蓄意攻击,并做出了强硬反应。越共游击队对多处美军基地进行了报复性攻击。北越325师进入南越领土集结,标志着北越正规军(越南人民军)对南越的公开进攻。美国国会则通过了“东京湾决议案”,授权总统可以采取包括武力在内的一切手段对付这一挑衅行为。这事实上给予了总统林登·约翰逊在不经宣战的情况下发动战争的权力,约翰逊随即将战争大大升级。1965年3月8日,3500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在岘港登陆。短短数月之后,美军在越人数已高达22万。约翰逊还批准了“轰雷行动”(“滚雷行动”),对北越进行大规模轰炸。然而美国对北越的所有轰炸行动与目标都由华盛顿进行严密的控制,每日的轰炸目标的选择由国防部和白宫来规划,前线指挥官无法根据实际需求加以修改。偏偏国防部与白宫非常担心伤及中国或是苏联派驻在当地的顾问而引发的正面冲突,对于轰炸目标的选择与交战规则有非常多的限制,而这些限制往往与美国追求的战术或是战略目标完全背道而驰。譬如说,美军在未经批准下无法攻击北越的军用机场,即使看到地面北越空军的战斗机在准备起飞,美军的飞机也不可以发动攻击。对于北越的交通与重要设施也多半限制在可以攻击的范围以外。事实证明,旨在阻止北越对南方的渗透的“轰雷行动”在这种绑手绑脚的指挥下,是彻底的失败。北越武装司令武元甲依然将他手下的部队以惊人的速度派往南方。整团整团的北越正规军分散进入胡志明小道,顶着空袭,进入南方集结。

1965年11月14日,美国第1骑兵师和北越66团在德浪河谷爆发第一次遭遇战,经过3天激战,北越死亡超过1200人,美军死亡约200人。美军取得了胜利,但同以后无数次的战役一样,战术上的胜利无助于改变美国的困境。北越已做好准备承受巨大的伤亡,并且坚信无限制的消耗战最终会迫使美国人撤出越南。美国驻越军原司令官威斯特摩兰(Westmo
eland)相信更多的“德浪河谷战役”将会迫使北越认输,发动了一系列“搜寻并摧毁(sea
ch and dest
oy)”北越军队的行动。北越军队则执行武元甲的消耗战略,在精心准备的有利地形下吸引美军进攻,激战至伤亡达到一定程度就撤离战场。威斯特摩兰不断的向国内报告美军所取得的胜利,宣称北越的战斗力正在被逐步削弱。而实际上,为了应付北越似乎无穷无尽的攻势,驻越美军在1967年底已达到50万,并且威斯特摩兰还要求更多。

1968年1月底,北越发动了规模空前的春节攻势。超过8万北越军队和越共游击队对南越几乎所有的大小城市发起了进攻,其规模和惨烈程度令习惯了威斯特摩兰战报的美国人大为震惊:无数的军事设施和政府建筑被破坏;战斗最激烈的旧京顺化几乎全毁;美军溪山基地被围困76天,因为破坏太严重,解围后不得不放弃使用。在这次攻势中,北越损失了超过5万人,但到了5月,他们就恢复了进攻能力。春节攻势使约翰逊不得不承认失败,1968年3月31日,约翰逊发表演讲,终止“轰雷行动”,表示美军将逐步撤出越南,并宣布放弃竞选下任总统。1968年6月,阿布拉姆斯(A
ams)将军接替威斯特摩兰指挥在越美军。

根据美国政府的邀请,韩国从1965年开始派青龙、白虎、猛虎等战斗部队,到1973年的九年间一共有三十万以上的韩国士兵参加了越战。其中4,687人战死,射杀了四万多名敌军。为了支付韩国的军事开支,美国对韩国政府提供了10亿左右美元。美国以外,韩国(原名南朝鲜)是最大的派兵国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29
北越实现了大规模的农业改革,将土地分发给农民,引起南方人民向往。美国为防止共产主义国家做大,所以和南越,韩国一同攻打越南。(简称越战,1955年一1975年)
第3个回答  2016-05-29
其实他什么理由都没有他想打哪个国家就会制造理由就像他打朝鲜一样人家内讧关你美国什么事!他不但像无理取闹打越南那样打了而且还纠结了16个所谓的联合国军一齐出兵协助他胡作非为并且空袭了中国东北辽沈一带共计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你说他有什么理由?是中国招惹他了!还是老实巴交的中国人民招惹他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1-17
因为越共要推翻南越ZF,南越ZF向国际求救,四十多个国家都协助南越ZF,美国是其中势力比较大的一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