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的公司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函[2000]64号文和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深外资复[2000]B1553号文批准,以截止至2000年5月31日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净资产折股本80,000,000.00股,由深圳莱宝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准,用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送2.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公司2004年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商资批[2004]1949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批准,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变更后的本公司股本为122,000,000股;2006年6月,经股东大会通过,以2006年6月19日总股本为基准,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送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股本为146,400,000股。200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0.00元,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195,200,000股,2007年3月,经股东大会通过,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准,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股本为253,760,000股,工商登记已变更完毕。本公司前身-深圳莱宝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成立,领取工商外企合粤深总字10287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局S95001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企业。2005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商务部商资批[2005]2173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深贸工资复[2005]1034号文《关于同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外资股东香港辉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500万股中1600万股协议转让给山水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00万股协议转让给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为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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