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我公司在北京某专业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空调售价4000元 (含税价)。该专业电器商场为了促销,推出了为客户免费安装服务。实际上,购买电器免费安装已成为商业习惯。经过询问我们发现,为我们安装空调的不是该专业电器商场的人,而是另外一家安装公司。安装人员称:该专业电器商场每台空调付给安装公司200元的安装费。这样。电器商场开具40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安装公司另开具200元的发票给电器商场。这种司空见惯的操作方式其实给销售者带来了额外的税收负担。为什么? 应该如何筹划? 如果这是电器商场的专业安装公司,其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方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