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入股公司的问题:我在一个小私企打工,本来是有两个老板的,但大老板现在要退出,二老板准备把大老板的股份买下来。一方面二老板钱不够,另一方面想把我长期留在公司。他想要我入股5万元,占2%的股份。我开始以为是直接入公司的,但后来他又跟我说因为像我这样的小股东(有8、9个)如果太多的话,操作起来太过麻烦,以后公司要做什么决策也比较麻烦。所以,想让我们这些“小股东”入到他的们下。我们跟他来签协议。从感情角度来讲,我还是信得过这个人的(是以前的同事),钱也是肯定有点赚的。但5万元对打工者来说也不算小数目,而且这还决定着我以后的发展方向。所以,难以决定。我想问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如果我入他门下的话有哪些风险。
二、这种“入股”方式是否合法,或者说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否有定义。
三、我跟他签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怎么签才能更好地保证我的利益(他说可以盖上公司的公章)。
谢谢你的回答。实际上我这应该不算入股吧?其实就是我把钱给二老板,然后他以他的名义得到公司的股份,然后分红他又按比例分给我。那我应该和他签个什么样的协议才具法律效力,保护我的利益呢?
追答写一份分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