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问题?

发明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区别?

  本部分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以下内容:

  (1)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发明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发明专利申请公开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解决这些技术问题。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撰写:

  (i)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ii) 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

  对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描述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列出发明所要解决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问题,但是同时应当在说明书中公开这些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当一件申请包含多项发明时,说明书中列出的多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都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关。

  (2) 技术方案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核心是其在说明书中公开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指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在技术方案这一部分,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

  一般情况下,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首先应当写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其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者相同,以发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和的形式阐明其实质,必要时,说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和与发明效果之间的关系。

  然后,可以通过对该发明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描述,反映对其作进一步改进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如果一件申请中有几项发明,应当说明每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3) 有益效果

  说明书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

  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 有益效果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的重要依据。

  通常,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有益效果可以通过对发明结构特点的分析和理论说明相结合,或者通过列出实验数据的方式予以说明,不得只断言发明具有有益的效果。

  但是,无论用哪种方式说明有益效果,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机械、电气领域中的发明的有益效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发明的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但是,化学领域中的发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适于用这种方式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而是借助于实验数据来说明。

  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有益效果。

  在引用实验数据说明有益效果时,应当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

  一般来说,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专利权,而获得专利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占领市场。申请和维持一个专利是需要一定费用的,因此,申请人自申请专利后,特加紧是获得专利权后,就应当积极地争取尽早实施专利。目前来说,专利实施的主要方式有发下几种:

  1、 专利权人自行实施其专利

  自行实施是指专利权人自己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

  2、 许可他人实施

  专利权人除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通过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允许他人有条件地、有偿地实施其专利。通过签订专利许可合同而进行的交易,称为专利疾可合同交易或专利许可证贸易。按许可权限大小不同,许可方式。一般可分为下列五种:

  (1) 独占许可。指许可方允被许可方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域内有单独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许可方不能再自行神州或者允许第三方实施其专利。

  (2) 独家许可。又称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就某项专利技术 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地域内,独家实施其专利,而许右方仍保留自行实施的权利,但不能再允许任何第三方在该期限、该地域内实施该专利。

  (3) 普通许可。是指仍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在规定时间和地区使用某项专利技术,而许可方仍然可以自行实施或再许右第三方等多方面实施。

  (4) 交叉许可。是指双方以价值相当的专利技术互惠许可实施,即当事人双方均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技术。

  (5) 分许可。是指许可方同意在许可合同上明文规定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区实施其专利的同时,被许可方应从第三方支付的使用费中,给一定数额的使用费给许可方。

  3、 转让专利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所有人(转刘方)可经通过与接受方(受让方)签订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予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般来说,专利权人在考虑实施其专利时,应该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专利技术的成熟程度、市场预期、自身的条件等,综合考虑采用哪种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应采用国家规范的文本,或咨询专业人士,以避免因合同规定不完善日后出现纠纷。各地知识产权局均可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规范文本,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合同的签订。 怎样提高专利技术实施率

  目前来就,由企业申请的专利实施率较高,而由科研机构、个人申请的专利实施率还比较低。这其中有我国目前的技术市场还不完善、技术转化的渠道还不够充分的原因,不过也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专利技术本身还不完善,或者离实际应用还有较大的距离。怎样提高专利实施率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采取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向市场

  既使是好的专利技术,要想找到合作方,也首先需要让对方了解。因此,专利权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技术的宣传和推介。可以通过参加展览会、技术交易会、专利技术及产品洽谈会、编辑专利技术成果汇编等方式,也可以通取信函等方式直接与有可能接受的企业联想系,还可以在新闻媒体、网站上刑登专利技术信息,或联系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总之要尽可能地向技术市场的潜在买家发出信息,扩大接触面,再与可能性较大的买家进一步洽谈。

  2、 尽力完善技术,做好实施准备

  一些专利技术虽然发展前景好,但只是实验室成果,没有进行中试或工业化试验,因此要实际生产有较大的难度,也比较难取得买家的认同。因此,专利权人如具备可能的条件,应尽可能完善专利权技术,为实施做好准备,如果制造了样品,那说服力就大很多了。

  3、 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多方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扶植技术、新产品转化为生为力,采取了许多相应的措施。专利权人可以争取将项目的实施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各类计划,多渠道地争取实施的资金,以推动专利实施工作。例如,国家火炬计划,攀登计划,列入重点新产品项目、孵化项目、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专利权人应加强与管理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创造条件使自己的专利列入各类计划,使其得以更好实施。

  总之,专利权人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而应该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专利技术物市场推介。对于真正有市场价值的专利技术,相信通过努力,是可以到接通受方,实现其价值的。

  好好看看吧

参考资料:www.chinaelites.com.cnwww.seetm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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