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定点实习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我是安徽省某高校旅游管理本科专业的学生,我们学校规定该专业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到浙江某旅业集团的几个酒店里去实习(我校和该集团签了协议,貌似还收了实习提成),实习期长达六个月,基本上不得自己去找实习单位。到了这些酒店后我们才发现这里劳动强度大,每天工作9个小时以上,一个月只能休息四天;工资低,在消费水平很高的杭州每个月才400元“生活津贴”,现在大家普遍对这种实习方式感到不满,请问我们学校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可能不算违法,当然,希望是违法的,因为这里面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了,而且这也变成一种“浅规则”了,你懂吗?刚才在其它帖里我看过一个网友说非法不等于违法,嗯,可能就这理儿,是非法,但不违法,就是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楼下的,你来说说有什么明文规定说学校不能跟协定实习单位收取“盈利”呢?
不过,我建议可联名或者由学校工会/学生会,组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想会有很不错效果的!比方教育局/教育厅什么的,这个肯定要管的;实在想要改变命运的,搞不好就向媒体爆光罗,现在这是高招啊,他们最怕这个了!至少你们会有个好点的学习环境吧~
祝你学业有成,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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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5
希望这是违法的。这种事情好像挺多的,太恶劣了。等着楼下的解释
第2个回答  2007-09-07
根据你所说的,你可以到有关机关部门反映你的情况,他们会帮你解决的,当你遇到不正当权利的时候请记得用上法律武器
是的,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你可以去多看点法律书籍的
第3个回答  2007-09-05
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后面实在做不下去了..就自己辞职...学校不敢做出太大的反应....我想 选择实习地点 我们应该还是有权利的``
第4个回答  2007-09-08
是违法的 工资不合实际 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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