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由几个小地块合为一宗地挂牌出让,现以签订一份土地出让合同,正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想将此地块分二个证出可以吗?
如果是可以的话,应该怎么做?
直接向土地出让人提要求,将土地证分开办理,办两个土地证。或者请土地局测绘大队或勘测院把办理土地证用的图纸分开出。就是麻烦一点,不违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