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辆小车,路上和别的车辆发生了碰撞,抛去其他的因素,请问租赁公司要求的再修车期间按照每天租赁费用计算,还要承担车损害后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40%折旧费,我是江苏省的,这样的租赁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要求是合法的。但40%的折旧费,是否合理,这个没有法定的标准,只能双方协商决定,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