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名义购买北京西城区写字楼税费

现在准备购买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我们是以公司名义购买,也就是说要过户到单位名下,我们是外地公司,目前该写字楼总价为4600万元,房主说此报价不含过户相关税金,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想不通过中介公司与业主交易,如果过户,到底要缴纳哪些税金,相关比例是多少?真诚希望专业的人士来回答,不专业的就不要浪费时间了,本人着急,回答正确问题采纳再加50分,谢谢!

购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买卖手续时须交纳的税费共四项。

  1、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各交纳金额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买卖手续费。住房改革中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首次转让买卖双方按房屋实际售价缴纳5%的综合税费;商品房买卖,买方缴1%的手续费;私房买卖卖方缴纳0.9%的登记费、手续费。

  3、契税。向所在单位或住房产权单位购买公有住宅楼房按住房制度改革规定办理的,第一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免征契税;个人购买社会上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房,则应按规定照章交纳契税;其他情况是按《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由买方交纳房价款的契税。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和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买方)0.4%,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每证收费10元,房屋共有权证,每证收费10元,印花税每证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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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2
。。。注意合同内容,西城区楼价不低,空楼倒是马甸那边有点,还有北京师大二附的那条街上有点,恩,据我所知,二附的稻香村旁边好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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