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如题所述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1.生效要件: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2.支付方式: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3.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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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1、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交付的时间不同;3、发生的根据不同;4、确定的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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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担保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规定应给付的款额内,向对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即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

  2.违约金:对于违约金,我国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4d7c9d010094s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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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1-15

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

2、乙公司可以最多请求偿付46万元。其中:返还定金16万、赔偿损失20万、10万元预付款;

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24
您好,
1、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法律教育网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迪约金的法定依据。
2、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预先给付的金钱。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由收受方退回或抵作价款。给付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法律教育网还定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可以看出,定金责任是一种悊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的义务。
3、当合同中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时,此时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要比仅规定定金或者违约金要大,但为规范两金的约定,《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按约履行了,定金是应该计入货款进行结算的,如果债务方没有履行合同,定金可以不退回,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则应该双倍返还。如果合同不履行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数额的,出于公平公正原则的考虑,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增加,反之,则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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