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他是如何受中央节制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12-02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
行中书省是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京畿、河北、山东、山西)直隶于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始采用中原官制﹐设立中书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为最高行政机构。其设官沿袭金尚书省之制﹐长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未立皇太子时则缺。实际长官为右丞相﹑左丞相(元制尚右﹐故右在左上)﹐各一员﹐或仅置右丞相﹐总领省事﹐统率百司。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两员﹐为执政官﹔统称为宰执。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即内地的意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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