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家小姑子是一个开发商,还经营宾馆和歌厅等项目,因为他总贷款,所以也经常找我们自己家人帮忙贷款,有的是正经的银行贷款,还有很多是高利贷,有几笔使我和我丈夫签的字,可最近发现他抵押的房子有的是一房两卖,因为现在多数房屋是以合同的形式出卖,所以他私自打了两份合同,找来两个人签字,贷出来两笔款,我们只是帮他干活的,他要签字就签了,事后才发现是这样,想问问如果他现在还不上高利贷,会不会追究我们的责任,会不会因为他还不上而没收我们现在的资产,现在已经有来要债得了,但是都是直接在找他,如果出现问题,我们该用什么办法来保护自己,毕竟她是一房两卖,我们只是挂名签字的,向专业人士解答
如果是担保人承担的是全部责任吗?我们签的有的就是用我们的名字贷下来的,如果他还不起,是要有我们来还吗?我只是怕我的资产受到损失,例如我现在住的房子没有作抵押的,是我们自己的财产,如果他那边吃问题了,会不会收缴我们的资产去偿还,如果这样我现在变更房主管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