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人教育毕业的,最开始在企业工作,后来2004年调入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某医院),为聘用制干部,走专业技术职称。后来2005年赶上现在这个单位(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当然,考试的形式和现在的公开招聘有很大的不同,相对来说,更为简单,属于系统对系统的内部招聘。考试合格后,我进入现在的单位。不论是在医院还是在现在的单位,我都是有编制的,都是在编制证上的。今年7月,我被任命部门负责人,正科级,有人社局的任职文件,工资改为职员工资。现在,我所在的部门正在办理参照公务员管理。如果参照成功了,我的聘用制干部身份会导致我无法进入参公序列吗?
不能。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综上所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公益性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不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扩展资料:
参照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且工作人员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参照管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
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管理后,其工作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为:
1、系核定的单位编制限额内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区、县(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截至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