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
他是中国影坛新秀
———1983年,事业如日中天时,他突然被公安人员带走;随后被判流氓罪,监禁四年,全国舆论一片哗然
———1985年,因屡立大功,提前两年获释出狱,重返大银幕
———1987年,推出专辑《悔恨的泪》和《拥抱明天》,歌声传遍全国,人称“囚歌之王”
———之后,又突然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与人开起两家酒店
———2004年8月,在电视剧《尊严》中出演一名囚犯,“重返”深牢大狱,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今年47岁的他,准备拍摄自传电视剧《悔恨的泪》……
犯罪经过:
从云端坠落:铁窗含泪
“那一次是在完县,完蛋的完”
1983年,迟志强外借到珠江电影制片厂,在河北省完县拍摄电影《金不换》。9月的一天,迟志强从剧组住地被当地公安带走,“是南京公安局让拘捕你的”。眼前,他这样自嘲:“我第一次出外景是在河北省涉县,开始涉足电影界,那一次是在完县,完蛋的完。”
关于南京的细节,迟志强现在还记得清楚。“1982年拍摄《月到中秋》时,我通过剧组司机认识了省委车队的司机,这样就接触了不少干部子弟。”有一次,大家跳贴面舞,“都是年轻人,难免不冲动。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她趴在我肩上说:强哥哥,明天到我家里去……”第二天,两人如约见面。“一进女孩家门,她一把就给我搂住了,把我给紧张的……”事后,迟志强也觉得有犯罪感。1983年5月,公安局通知让长影厂领导来领人。这时,《中国青年报》两位记者前来采访,随后发表了文章《银幕上的新星 生活中的罪犯》,称迟志强犯下强奸罪行,一时间全国哗然。最终,法庭宣判:其行为构成流氓罪,监禁4年。听到宣判的那一刻,迟志强懵了。那年,他25岁。
参考资料:http://ent.qianlong.com/4543/2004/09/07/[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