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做什么的

如题所述

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本市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五)指导本市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八)指导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委员2名。内设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经济发展司、文化宣传司、教育司、国际司、规划财务司、人事司等8个职能司(厅)。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辖有民族大世界商场、国家民委招待所等。

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民委辖有6所普通高等院校。这些院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还招收一部分汉族学生。国家民委所属的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承担着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的一部分工作。

国家民委辖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民族博物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出版社;

民族画报社、中央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及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服务总公司等。原属国家民委的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旅行社等企业已与机关脱钩。

国家民委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工作,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国家宗教局等工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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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9

1、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2、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

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3、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4、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局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和行政要务;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培养和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宗教工作科

承办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并做好相关工作;依法对五大宗教、其它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协调管理境外人士在本市的宗教活动,配合做好防范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邪教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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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2-17
国家设立的管理宗教事务的机构
全称:宗教事务局
负责宗教方面的管理
国家宗教事务局隶属国务院,内设政策法规司等8个司,各地方也设有宗教事务局。

国家级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三)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五)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3个回答  2012-02-23
主要分管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协调民族、宗教关系,促进和谐,维护祖国统一战线。
第4个回答  2020-09-08
少数民族到外地打工,拿不到工资了宗教局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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