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30 10:10 新桂网
广西各批次各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O1(3+理、化组)643分
X02(3+理、生组)644分
X03(3+化、生组)650分
X04(3+政、史组)676分
X05(3+政、地组)675分
X06(3+史、地组)638分
X07(3+理、综组)643分
X08(3+化、综组)619分
X09(3+生、综组)650分
X10(3+政、综组)595分
X11(3+史、综组)628分
X12(3+地、综组)609分
二、第二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01(3+理、化组)576分
X02(3+理、生组)568分
X03(3+化、生组)604分
X04(3+政、史组)614分
X05(3+政、地组)631分
XO6(3+史、地组)581分
X07(3+理、综组)586分
X08(3+化、综组)585分
X09(3+生、综组)588分
X10(3+政、综组)559分
X11(3+史、综组)538分
X12(3+地、综组)536分
另外,据介绍,体育院校和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两项指标组成:第一指标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标准分综合分,第二指标是考生的体育术科成绩,只有两项同时达标时,才算是上线考生。
第一指标:419分
第二指标:80分
艺术院校或专业使用原始分数录取参加艺术专业测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区属艺术院校或专业分两个科目组划线,第1个科目组是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第2个科目组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第1科目组259分;第二科目组217分。区外艺术院校根据学校要求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及时向校方报送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以及区外其他地方所属高校,在其生源不足时,执行第二批院校的录取控制分线。对艰苦专业和独立学院当其生活不足时,经过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周培霖)
2004年广西高考分数线
一、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1(3+物理、化学组)642分
X2(3+化学、生物组)667分
X3(3+物理、综合组)626分
X4(3+政治、历史组)675分
X5(3+历史、地理组)708分
X6(3+政治、综合组)656分
二、第二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1(3+物理、化学组)546分
X2(3+化学、生物组)571分
X3(3+物理、综合组)538分
X4(3+政治、历史组)582分
X5(3+历史、地理组)655分
X6(3+政治、综合组)516分
三、第三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1(3+物理、化学组)523分
X2(3+化学、生物组)559分
X3(3+物理、综合组)520分
X4(3+政治、历史组)559分
X5(3+历史、地理组)599分
X6(3+政治、综合组)501分
四、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和术科双线控制, 只有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同时达标时,才算是上线考生。 文化分数线按(3+物理)四科标准分合成的综合划定。
普通本科文化分数线:400分, 术科分数线:83分
独立学院文化分数线:390分, 术科分数线:80分
五、艺术类
艺术院校或专业使用原始分数录取参加艺术专业测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考生。
区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分数线分为艺术文和艺术理两类,艺术文分数线按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四科原始分的总分划定,艺术理分数线按语文、数学(理)、外语、历史四科原始分的总分划定。
区属院校艺术专业的文化分数线如下:
普通本科艺术文分数线:247分,艺术理分数线:224分
独立学院艺术文分数线:217分,艺术理分数线:200分
关于广西 2005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2005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5]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经综合考虑,划定我区 2005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72 分
文史类 564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1 分
文史类 504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6 分
文史类 465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280 分
文史类 329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和术科双线控制,只有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同时达标时,才算是上线考生。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92/85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62/80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250/70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4]45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以由学校单独划定本校的文化分数线。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按相同层次、相应科类分数线的 60% 计算。
普通本科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 302 分 艺术理类: 301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 279 分 艺术理类: 267 分
高职高专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197 分 艺术理类: 168 分
七、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学院以及区外其他地方所属高校,在其生源不足时,可以执行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艰苦专业、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在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665438.html?s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