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02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只有因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才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因此,虽然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9个月,但你是因为有事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3-02
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违法,如未依法购买社保等情况,你可以利用这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1、《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工资分配方式、水平确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综上,这部劳动法不属于新的劳动法
第4个回答 2012-03-02
没有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