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可否免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如题所述

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由于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所以不用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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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不用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以房地产出资设立公司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评估费等。
对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企业)所得税这三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已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人为以房地产出资的出资人;且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收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对方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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