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照办案流程,被人打伤,公安做完笔录后是否要等验伤报告出来才开始征查流程及追查犯罪嫌疑人?

公安对报案人笔录完毕并出俱报案回执后有无责任去提醒事主必须要去验伤?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到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追问

那如果没有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介绍等的信函,更没有在笔录后提醒事主必须进行伤情鉴定的话,该怎样做?

追答

派出所未按规定开具委托书,你要求他们给你开嘛。

追问

我怀疑是故意包庇、所以不说明清楚~

追答

打110,找管警察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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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6
如果是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按行政案件进行立案,然后到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现场证据,如果嫌疑人在场,应立即进行口头传唤,会同受害人制作询问笔录,并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介绍,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明显伤情较重,可以对嫌疑人先按治安案件进行拘留。
公安制作完笔录时,有义务提醒受害人是否去进行伤情鉴定。
详细程序,你可以网上搜索《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追问

如案发的地点是在一家餐厅,犯罪人是餐厅的员工,事主事前多次光顾该餐厅的时候都有看到犯罪人,但事後餐厅负责人否认犯罪人是餐厅员工,该怎麼办?该餐厅有责任吗?公安没有对餐厅负责人进行拘留。

追答

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时,要询问工作单位,并记录在案,在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餐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餐厅负责人没有教唆犯罪,公安机关不能对其拘留。

追问

餐厅负责人如果否认犯罪人是该餐厅的员工是否可以逃避承担责任?这样的动机成立吗?

追答

餐厅负责人如果否认犯罪嫌疑人为该餐厅的员工,只要有事实证据,是不能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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