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只签一年,有法律效力吗?是否是违规合同?我以这个原因劳动仲裁,能得到什么补偿?

如题所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应签二年以上,只签一年违犯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以这个原因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得到什么补偿,因为仲裁的结果:或撤消这个无效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或经双方同意重新签订合同。
2、无效合同等于没有签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这种状态(未签订用工合同而用工)持续一年以上,则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长期劳动合同)。追问

我与A签的1年劳务派遣合同,A把我派往B工作,后来A通知我A和B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而把我从B返潜回A,A又要我去另外的地方C工作,我不想去,无奈签了一张申请从A离职的证明,我觉得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要劳动仲裁,但又没什么实际有利的证据,不知道仲裁结果会怎样,因为我填了申请从A离职的证明,看起来好像是我主动不履行合同内容的。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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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劳务派遣签一年是有效力的,只是有违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该法律规定仅是行政性效力,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强制性效力。如果涉及此类案件,可以申请仲裁,让劳务派遣单位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单位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违反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2-21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辞退或者辞职现象,劳动者首先需要找劳务派遣机构联系,并且看看合同中关于辞退或者辞职现象的处理,一般来说派遣合同里面都没有规定,所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得不到赔偿的,自动辞职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跟劳务派遣机构说一声,一般来说也不用赔偿,但是合同另外有约定赔偿金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12-02-20
劳务派遣合同最少要两年,违反劳动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15-03-01
参考答案: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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