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我今年二十几岁,在厂里做事,月薪3K,未婚,现三个月呢!能不能做伤残鉴定,小腿骨折装两块钢板,(大骨小骨都粉碎性骨折)!在浙江宁波工作!明年还一次拆钢板手术,大约要一万五左右,如果打算不做大约赔多少钱!急!谢谢!

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也确定了停工留薪期,根据你的伤情描述,估计停工留薪期要在半年以上,你现在不能做伤残鉴定,你可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工留薪期待遇停止,开始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是九级,所以你最低可以评为九级,但要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九级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3000X停工留薪期月数=(如果是6个月就是18000元)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3000X9=27000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浙江省的标准,各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54.17元(2011年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要在今年4、5月份公布)
计算:2554.17X(4+4)=20433.36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如果想解除劳动关系,建议你做完拆钢板手术再提出,这样这个手术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在二次手术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随之结束,你得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用于后续治疗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04
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在还不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必须是已经拿到《工伤认定书》,且医疗期终结后,且已经过一定的恢复期,最快也是出院后3个月可以申请。

提交资料:《工伤认定书》、病历所有相关资料(病历本、拍片、医院各类证明等)、社保部门给的同意工伤鉴定字条、你本人,未详尽的看当地要求。带齐资料去约定时间、地点鉴定,一般15天后出结果。

赔偿金暂时无法给你计算:第一,没有伤残等级;第二,要根据当时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第2个回答  2012-03-04
你想问工伤鉴定应当如何申请吗,可以在劳动局工伤认定时申请,在仲裁时也可以申请。如果不是这么个意思,再问。
伤残鉴定要等到终结后才能做,后续治疗你知道了15000元。现在无法知道你医疗终结后,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单位要给予伤残赔偿的,是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的。追问

要什么资料么!现在就可以去鉴定么!我还有一次手术呢!大约能索赔多少钱!

追答

你去劳动局问一下,看你现在的情况能做不能做。赔偿钱数现在是无法估计出来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06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