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做兼职被扣押金的法律问题

我是一名大学生,去年十月,在学校一家火锅店做兼职,一星期大概20小时左右。在入职之前,老板问我可以做到几月份,因为我五月毕业,所以我就说可以做到四月底,然后老板就让我签一份协议,上面要我写“本人承诺做到四月底”,而且他每个月的工资还要收取押金,例如你这个月的工资是500,他就只给你400,100当做押金,如果你真的做满直到4月底,你前面那几个月的押金就可以拿走,如果你中断了,那你之前的所有押金都不能拿。我现在因为要做毕业论文什么的,而且要考试,所以就不想做了,但老板说不想做可以,但押金不能拿。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那些押金是不是就是真的不能拿,如果可以,我应该怎么跟老板说呢。补充一下,我的月薪是8块钱一小时,什么福利都没有的。

第一、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依据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条。没有毕业就不是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据的,你们之间是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应当是受合同法保护而不是劳动合同法;

第二、根据《合同法》你们约定的押金是合法有效的,你违约,押金自然没法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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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9
根据法律规定:
1、入职要签订劳动合同,你的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之一
2、规定不能收取押金,违反劳动法之二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违反劳动法之三
4、工资要按时发放,不能克扣,违反劳动法之四。
综合以上,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02-29
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追问

但不是说大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吗?而且当时签的协议没有一式两份,我手头上是没有证据在的。

追答

雇工关系,受保护,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

第3个回答  2018-02-05
你这属于临时用工,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协议,并且你本人也签字同意了,也是有法律效益的,个人建议:如果你真的不想做就尽早辞职,减少押金被扣的数额降低自己的损失,如果确实比较缺钱也希望能拿回押金,最好还是按要求做到约定时间。
第4个回答  2012-02-29
你做临时的怎么可能会有福利,就算你走上社会找工作,真正给你买五金的也不多。
是你违约在先,这属于违约金。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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