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房还房到户口所在地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关于房屋拆迁后户口怎么迁移的条件,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提供:(1)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2、由于落户地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会略有差别。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