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如:外交部
委 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署 如:审计署
这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拟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的名称还要冠“国家”,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相应的“委员会”进行区分。
而名称为“部、署”的组成部门,不存在与地方政府相应机构混淆的问题,无需再冠“国家”。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名称中冠“国家”还是历史惯例,从建国初期开始,其前身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名称中就一直冠有“国家”。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直属机构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务院参事室外,其他机构名称大都是“国家ⅩⅩ(总)局”,对外交往中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这些机构名称中冠“国家”,也是为了与地方政府相应机构进行区分。譬如,此次机构改革拟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
对外交往中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这些机构名称中冠“国家”,也是为了与地方政府相应机构进行区分。
国务院办事机构,主要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目前,国务院办事机构,除国务院研究室外,名称均是“国务院ⅩⅩ办公室”。对外交往时也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除外)
国务院+()+办公室
如: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对外交往时也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