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行起诉?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1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若是同一主题的案,再行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为了再诉,原告可以更换角度,变换主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我们国家的撤诉制度对再次起诉没有限制,理论上是可以再次起诉,可法院要不要立案,那就得另谈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4
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