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突然说每天要多加一个小时班,而且没有加班费,没有合同和社保我可以立即辞职吗,做了一个多月,

本来说好了一天上八个小时下午一点上到晚上九点,但突然间又要加多一个小时班,我是做美容的,因为我们是服务行业,有时顾客来了最少也要做两个小时,所以我不想加班,那时老板很缺人,让我过去,给1800的保底,1000块的底薪加提成,三个月的试用期,老板说三个月以后买保险,让我们出钱,她帮我们买150块的意外险,做够一年她才帮我们买,但是现在她突然叫我加班,又没有加班费,我不想做,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我已经做了一个多月了,我怕她扣我的工资,我那天把辞职报告给她她收了,但是没有签字,后来我也没去上班,这样算自动离职吗,我现在那一个多月的工资还没领到呢,她可以扣我的钱嘛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你支付工资,如果你有证据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认真看我下面的回答,这是正确辞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提出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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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9
你可以未签劳动合同和未缴纳保险为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一定要记得留住以此为由的证据。公司需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从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署,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你入职时间计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就是一个月工资,每半年增加半个月)
第2个回答  2011-12-22
他不可以扣你钱,但老板确实有让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权利,做与不做是你的事,但扣钱不给完全就可以告他,无论有没有合同。
第3个回答  2011-12-10
是不可以扣你的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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