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撤消了村主任后选人,这算是剥夺了被选举人的权利吗?他有没有触犯法律?

如题所述

这不叫剥夺选举人的权利,因为只有经法院审判后通过法律文书才可以剥夺权利。

这是干扰选举的行为,可能触犯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要看这是村支书个人行为,还是符合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五条关于候选人是否当先的规定。
附: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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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3
法律估计是没有,不过全体村民应该有这种权利。
第2个回答  2011-12-14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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