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我有个朋友.早上.大概他们三个人.过早.在面里吃出了苍蝇.跟老板交涉.结果因为言语不合.动起手来.慌乱中把下面的开水泼到老板身上去了.从胸部下面到大腿.我那几个朋友跑了.老板送去了医院.请问这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别的.还有这属于什么伤.? 谢谢..